李家人搬进来后,其实过得并不愉快。
宅子太大了,人丁稀少,就显得有些阴森。
何况这四周的邻居,李贤让孙二狗出去打探了一下,好家伙,几乎都是四品以上大员。
只一个在开封随便扔个桃子就能砸到的六品小官,凭什么住这么显赫的地方,不是找人妒忌嘛!
树大招风啊!
李贤明白这个道理,李自明夫妇又岂会不明白。一家人来开封之前,房契都在李贤手上放着,也没注意会是这种情况。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所以在住进来的第二晚,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坐在桌子上开始讨论变卖家产这件事。
“爹娘,就这么定了,打明儿我和大兄一起去寻一个牙商,把价钱给定下来,再寻个普通的小院,够我们一家住就行了!
咱家这两天就先住在这里,赶在爹正式上任前搬出去就行。”
房契上写的是李贤的名字,李父李母都没异议,这事李贤决定就是。
于此,李贤难得一次当家作主!
至于说本打算赠予兄长的另一套房屋,李贤白日也抽点时间和兄长一起去看了看,面积尚可,相对而言比较偏僻,地段的价钱方面也没有他们住的这处贵,算是平平淡淡,不是多么引人注意。
可是李志死活不收下房契,可能也是嫌弃太大了,就算以后分家了,生不了十几个孩子,几十个仆从,那地方也会瘆得慌。
李贤只好先拿着,决定暂时不打算卖掉。实在不行,到时候他破费,给兄长和嫂嫂再在开封寻一处合适的院落。
李贤说干就干,来开封的第三日,就同李志,带着孙二狗南温两个仆从往牙行而去。
想想来到开封好几日了,他还没来得及去东进最繁华的地段去转一转,亦或是去那正店消费一波。
正店于大宋民间来说,就是规模庞大的上户酒楼。李家人途中所居住的酒楼基本都是小的酒肆,又称之为脚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