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不是巧合,这是林子轩和彼得逊律师商量好的策略。
等到美国媒体炒作起来这个话题,林子轩就会承认他就是《乱世佳人》的作者。
之所以起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是因为他才是《老人与海》的真正作者。
媒体会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讨论,林子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影响陪审团成员的判断。
这里就要说一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18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
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
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
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
林子轩的案子说到底是两个华人之间的官司,而且只在美国文学界有一定的反响,不是具有轰动性的社会新闻。
所以,法院没有对陪审员进行隔离。
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在波士顿流行开来的时候,那些陪审员是能看到新闻报道的,即便不看新闻,也能听到周围人的议论。
有些陪审员甚至买了一本小说。
事先没有人知道这本小说的作者就是林子轩,也是陪审员需要回避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