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
宋杞言点头,稍一停顿,开始叙说。
“首先是隐田,自去年九月至今年九月,各县共检括隐田九千八百四十余顷,其中有八千余顷收为官田,另有一千八百余顷授与百姓。
“其二是闲旷废田,去年共复耕九千二百顷,有八千五百余顷自今秋起输纳租税,约有一万余顷自明夏起可输纳租税。
“不过去年又增加两千七百余顷逃荒田,主要集中在江东淮南一带。至今年九月,止有二百三十八顷得召人承佃。”
听到逃田增加,陈佑禁不住皱起眉头,拿起笔快速记下这一条。
按照当前的规定,但凡逃户荒田,只要田主在十年之内回来,且能证明身份,就可以拿回之前被抛弃的田地。
这类田地一般都是由官府租赁出去,但因为以上原因,很少有普通人愿意租佃。
所以还有两个规定:
第一个是,如果逃田已经被佃出去,田主归业后从旁边给他同等闲田补偿,等待佃期结束;
第二个是,如果逃田抛荒超过两年,允许百姓请射,请射后连续耕种三年,且该田已经抛荒超过十年,这块田就成为请射人的世业田。
目前还有地方在实行“佃户连续租佃逃田十年,则该田可为其世业田”的政策,不过对佃户们的吸引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至于请射的百姓,基本都是当地大户豪富,十有八九和州县衙门中高层有关系,即便田主归业,他们也能通过种种手段让田主无法收回荒田。
是以陈佑对这条政策十分警惕,安排宋杞言巡视天下农事后,各地请射必须由县向州郡申请,提交宋杞言复核,然后备案存档。
以上种种,共同导致了一个神奇的现象:一面是有无产之民无田可种,一面是闲旷之田无人耕种。
百姓之所以会弃田逃走,要么是因为公债,要么是因为私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