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累死我了,今天收的人参太多了,根本忙不过来。”
一间精致的院子内,一位穿着长衫的男子,挽着袖子,咕噜咕噜地喝茶。
温顿道:“老三,快做饭,饿死我了。”
“阿爹,马上就好了。”屋里传来一位女子的娇声。
温顿砸了砸自己的大腿,真是痛并快乐着。
自从入住海口后,不接住的好了,冬天不用怕冻着了,夏天也凉快了许多,而且吃的也好了。
食物还是那些食物。
不过烹制的方法多了很多,不像原先的时候,大部分就是烧烤了就吃。
他低着头,摩挲着右手指的宝戒,上面镶嵌着深绿色的大宝石。
穿戴明显是土豪。
原本就是部落的酋长,来到海口之后,部落打散,他获利最多。
朝廷见他有功,封了他一个小官。
管这片的治安和一些其他的闲杂碎事。
虽然挣得不多,但也混个温饱。
后来他自己又发现了一条生意门路,大明人喜欢林子里的人参,温顿也不懂,为什么那叫人参。
以前没大明的时候,他们把那个叫做白根。
林子里多的是。
以前根本没人挖这些东西,从来都没有把他们当做宝。
可是后来他们突然发现。
渐渐的有来自大明的商人打听这种东西。
还把他们称作人参,不老草。
据说人吃了之后,会补阴滋阳,长命百岁。
后来,就多了一些人开始专门挖人参。
然后再把这些人参卖给大明的商人。
地里长的那些东西,能卖不少钱。
这一下子就引起了温顿的重视,他也开始加入了这个行列。
他人脉广,专门去收那些偏远部落的人参,然后再贩卖,相当于一个中介,不过往往能获得大量的利润。
一根百年的人参收的时候大约就一两白银,但若是卖给大明的商人,能卖10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