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真是乡勇?”
看着乡勇营辕门外那队身穿皮甲,手持长枪,分列两侧执勤的士兵,林刚看起来很有些惊诧。
李旭明知他的惊诧从何而来,却故意装作不好意思的地道:“一群乌合之众,自然是比不上州军那么精锐的,让林大哥见笑了。”
林刚一脸无语:“你管这样的士兵叫乌合之众?如果这都是乌合之众的话,那么这天下各国恐怕就没有多少真正的精锐了。不说别的,就是这精气神,一看都是那种久经训练的精锐啊。兄弟啊,你真是再次让哥哥我汗颜啊!”
林刚心中的确很是惊诧意外。
虽然听说了李旭大破贼军的事情,但是却也没多少意外。
在大多数人眼中,这些贼军根本就是一群拿起武器的农夫草莽,跟乌合之众基本是一个意思。
主将一死,剩下的人崩溃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别说是两百骑兵出击了,恐怕就是一群拿着农具的农夫冲出去也能击溃他们。
所以三水县跟贼军的第一次交锋虽然赢了,但是包括林刚在内的所有军方人士都不觉得含金量有多大,私下议论的时候都把功劳归于李旭先发制人的一箭上。
就是林刚手下带的这一千州兵,心中也都是看不起乡勇营的,颇有种自己这些正规军下来帮助县大队的感觉。
虽然林刚嘴上也说自己和自己的人听李旭的指挥,但是心里却也只是服气李旭的个人武力。
再加上之前李旭送他的马,就算他心里觉得论起练兵统兵来李旭肯定只是个弟弟,但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又是人家的地盘,自然也不好意思喧宾夺主。
但是心里早就给乡勇营打上了“乌合之众”的标签,在他的想象中,才成军没几天的乡勇营肯定是乱糟糟的,服饰杂乱,军容不整,阵营杂乱,总而言之就是不会有任何可取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