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建国二十年,虽然一直再改革,可是并没有面面俱到。
刑部虽然独立出来,负责案件调查,同时也有大理寺审核,可偏远地区的衙门里,依旧有人滥用私刑。
对此郭浩曾禁止过,但是有些犯人,不用邢不会招供,不是所有官员都和包拯、宋慈一样厉害,有些犯人也不值得可怜。
所以在特殊时刻,有些事情有存在的必要,就拿那两姐妹来说,她们确实是杀人犯。
至于大宋的婚姻制度,郭浩一直在纠结。
其实从始至终,都是一夫一妻制,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位妻子,其他人都叫妾。
为了实现人口增长,郭浩不敢限制生育,对于那些有条件的,朝廷应该鼓励他们多生孩子。
有人说这样也许会不公平,郭浩其实也想过,给那些贫苦的男子找个妻子,也就是发对象。
但转念一想,首先这样很不人道,其次对女子也不公平,而且如果男方真那么穷,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生下来养不活,白白浪费资源。
所以郭浩的改革很大,有些方面却得以保留,不是他不想彻底改变,就拿一夫一妻制来说,他首先都做不到。
这样的事情多了,郭浩也就看开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他懂,可即便这样,郭浩在很多人眼里其实是个暴君。
回到宫里,郭浩找来内阁大臣们。
“进行朕在街上,听到杭州的一件公案,就是小妾出轨一家五口皆死的那件。”
几个人点点头,他们确实知道这件事,这已经是大宋少有的大案了,平时很少死这么多人。
“三点,第一是加大邢狱的审核力度,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朕不希望看到冤案,所以审问的方式还需要改善。
第二,加强户口管理,禁止百姓卖儿卖女,人不是牲畜,哪怕是异族之人,也是我大宋子民,不得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