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过得飞快,戎玉学习之余,还查了不少资料,真找到了跟小触手怪很像的宠物。
是史莱姆的一种,也是果冻一样的外表,但实际是粉色,只要摄取足够的水分就能生存,但没有听说过有触手的品种。
难道是变异种?
戎玉放下书,决定给小触手怪起个名字。
作为星校的万年老二、出了名的战斗狂魔,他显然没有什么艺术细胞。
“小甜甜?”
“小可爱?”
“小触触?”
在这些恐怖名字的攻击下,触手怪已经自闭地躲到了鱼缸的深处,像是化掉的冰棍儿,一副了无生趣的模样。
“决定了,”戎玉笑眯眯地说,“你就叫黏皮糖。”
黏皮糖:???他不要面子的吗?
戎玉早已经摸清了这小东西的喜好,果断把汽水放到小东西的旁边,这果冻似的一团,就顺着杯壁爬了上去,一点一点喝了个精光。
甚至打了个气嗝儿。
实在是可爱得欠**。
戎玉又忍不住把他捏来捏去:“以后我喊你黏皮糖,你要乖乖答应知道吗?”
“不然就没有甜水儿喝了。”
小东西被他捏得可怜巴巴,最后只能委委屈屈的用小触手,轻轻戳了一下他的小手臂。
他知道,这就是同意了的意思。
表妹抱着书来问题,看他又在欺负这只小触手怪,就忍不住道:“你又欺负它,还是幼年态呢,你再把它弄坏了。”
“我这是爱的抚摸,”他低下头揉捏自己的小宠物,“是不是?黏皮糖。”
小东西委委屈屈地又戳了他一下。
表妹对这个名字保持了沉默,她完全不想理会自己表兄糟糕到极点的起名品味,并对这小宠物表达了一下默哀。
今天表妹又带来了新的八卦,一上来就大呼受骗:“你之前说的都是假的,你跟季礼明明认识,而且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