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脚们都被关押在家祠后的柴房里,这些家伙都是县里游手好闲的混混,都是些光棍鳏夫之类无亲无故的边缘人。
这些人就算是有亲人,亲人也巴不得他们不要回家,就算是失踪些日子也不会有人关心。
大明朝官府,向来讲究一个民不举官不究,没人报案就算是人死了,也不会有人来过问的。
苏泽当然不是圣母心发作,这些罗汉脚打伤了长宁卫很多青壮,平日里在县城也是欺行霸市,本身就是死有余辜。
但是苏泽隐约有些赚钱的想法,实现这些想法自然需要人力。
如果能够收服这帮罗汉脚,说不定能够成为他的助力。
处理了这些罗汉脚之后,长宁卫宗祠又在广场上设宴,红红火火的庆祝了一番,家老阿公又拿出一张字据,对着苏泽说道:
“阿泽仔,这是二十亩芦田的字据,宗祠公议奖励给你的。”
苏泽连忙接过来,芦田不是朝廷法定的田亩,在福建这个地方是不上鱼鳞清册的。
大部分芦田都是被民间豪绅或者大宗族占了,所以这份字据只是长宁卫内部的约定。
后世七叔公那本民国修订的族谱中,就有不少这样的字据,这样的约定虽然不是朝廷颁发的地契,但是在长宁卫内部却有极强的效力。
这也是为什么家祠是整个宗族最重要的机构,家老阿公在宗族内拥有如此大声望的原因。
在大明朝官府照不到的地方,家祠就代替了官府掌握了秩序,这一套秩序虽然算不上多么公正合理,但是有秩序总是要比没秩序好。
除了苏泽得到了芦田的奖励之外,参战的卫民也按照先前的约定,得到了相应的奖励。
在械斗时候擅自后退,作战不利的卫民也被罚了汤药钱,这些人虽然有些不甘,但是苏泽赏罚分明,如今又携着大胜的威势,他们也只能低下头认罚,并且在心中暗下决心,下次械斗一定要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