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一个受人尊敬的衙门书办堕落成被人唾弃的奸细,绝大多数都是经受不住色跟财的考验,可李焕经过讯问后发现,眼前的这个奸细之所以堕落,又不仅仅是色跟财而已。
被抓的书办姓孙,本是亳州城内的一个秀才,在不少书中,对于这种久试不第的秀才总喜欢在前面冠以穷酸二字,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秀才都过得还算滋润,毕竟功名在身,且又识文断字,随便找个活路就比普通百姓舒服得多。
比如眼前这个孙秀才,人到中年实在没有继续考下去的勇气,索性就在知州衙门找了个书办的活路,算是放弃科举选择认命了。
按道理来说,孙秀才的下半辈子就要在知州衙门中蹉跎,平日里靠着手中的权力捞点黑钱,下了班之后到亳州的酒楼里面喝喝酒,等喝到微醺时再去戏楼听听戏,如果兴致来了,还能到青楼里过个夜。
可孙秀才的选择着实出人意料,放着这么安逸的生活不过,偏偏去干那杀头的奸细,经过调查后,孙秀才的节操可比其他同事高了不少,并不是那种为了财色可以不顾一切的人,李焕看到这个调查结果脑海里一阵疑惑,想来必定还有其他原因。
“别硬挺着了,你也算是衙门中人,进了这种地方你熬是熬不过的,再说你想想你的家人,父母妻儿被流放三千里,就算这一路上大难不死,到了边关一样是死路一条,而且我听说你有个姑娘还未出阁,一旦进了教坊司,你想想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李焕来到牢内看到浑身是伤的孙秀才后不禁大为诧异,一个读书人能熬过这样的拷打,还真不容易。
李焕的话犹如致命一击,彻底击溃了孙秀才的心理防线,在大明朝可从来没有祸不及家人的说法,只要孙秀才奸细的罪名一落实,孙秀才的性命必定不保,至于孙秀才的家人,那结局其实一个悲惨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