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你还行吗?”钱小贝俏脸微红,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嘿嘿,男人就不能说不行,再来!”唐听白坏笑一声,再次扑了上去。
女色这玩意,是个男人就拒绝不了。
时间飞逝,三天后。
唐听白顶着两个黑眼圈,有些无精打采。
这几天,唐听白为了和钱小贝要个孩子,也是拼了。
乌鸡王八汤不知道喝了多少。
希望这几天辛勤的耕耘,会有所收获吧。
唐听白靠在摇椅上,晒着太阳。
最近一段时间,没啥事。
等姬无夜的黄金送来,他就可以准备前往武关了。
就在这时,老程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主君,赵国公子赵偃来了,还带来了好几百人,说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见您,现在就在唐家庄城门口。”
哦?
“他说什么事情了吗?”唐听白皱了皱眉问道。
老程摇摇头:“没有,不过俺看到这数百人都是赵国的骑兵,赵偃的马上还帮着一个人,看不清楚是谁。”
“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吧。”唐听白笑了笑,没放在心上。
这……
老程有些犹豫:“主君,那赵偃本身就不是什么好鸟,要是把他们放进来的话,会不会有危险?”
唐听白一摆手,毫不在乎:“这里是唐家庄,他们就算做梦都想杀我,也不可能在唐家庄动手,去吧!”
听了这话,老程点点头,转身离开。
而唐听白则回到房间,重新换上了一件青衫。
只不过这件青衫和之前的有很大的不同。
不仅仅料子更好更滑了。
在胸膛上,还用金线绣了两条金龙。
看起来威武霸气,再加上唐听白本身的长相,就是一个字:真踏马帅。
前世,唐听白认识个小说作者,叫了,刘小纯。
据说此人每天起床洗漱后,都会对着镜子给自己磕两个头,因为他觉得自己太优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