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唐:贞观元年请父皇退位

第30章 祸及子孙的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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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拐卖人口的人罪在不赦!

斩首都算是便宜了他们!

“敢问陛下,何为骨醉之刑?此刑法,臣等闻所未闻。”房玄龄秉承着不懂就问的原则询问李晋。

李晋也看向房玄龄,“骨醉之刑就是将人的手脚砍掉,把舌头割掉,把眼睛挖掉,然后放入装了酒的大酒缸里泡着。”

李晋说这话的时候,身上不由得散开一抹杀气。

这个解释一出,所有文官都被吓到了,有些胆小的,甚至听到这个解释都抖得腿都有点站立不住,就好似这个骨醉之刑会用在自己身上一样。

新帝残暴嗜杀,果真不假啊!

先是坑杀突厥二十万大军,愣是一个俘虏都没有留下,现在又研究出如此狠毒的刑罚,这真的是一个孩子该有的想法吗?

“陛下,此罚过于狠辣,有违人道,还请陛下三思!臣认为拐卖人口者立斩不赦已经可以威慑天下人了,无需修改此条。”某御史大夫站出来道。

李晋只是轻哼一声,“拐卖人口不知使得多少家庭破碎,斩立决太便宜他们了,况且你若不犯法,你管律法严不严呢?朕还要再加一条,此法要当众行刑!房爱卿,你也一并记下。”

李晋说到最后,目光又看向了房玄龄。

“是,陛下,臣知道了。”

房玄龄倒吸一口凉气之后恭敬的道。

帝王登基,都该是大赦天下,向天下百姓表示自己的仁慈,就怕被冠上暴君之名。

可李晋不仅没有大赦天下,反而还指制定如此严苛的刑罚,难道就真要学秦始皇那样来完成自己千古一帝的标准吗?

虽然只要自己不犯法,管律法严苛与否没必要,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害怕啊。

“这第三条嘛,就是走私武器罪,犯此罪者,按叛国罪论!主犯五马分尸,诛三族,流放六族,贬为奴籍,遇赦不赦,从此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并且家产充公,从犯一律腰斩,子孙三代不得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