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任侠的白马远远不及金珠的胭脂血,载着两个人越跑越慢。
第一个时辰,白马还能跑出来六十里路,第二个时辰就只跑了四十里。
朱任侠有些焦急,皱眉道:“天色马上就要黑了,距离前面最近的镇子还有二十多里路,这可如何是好?”
“只要能跟相公在一起,路再长我也不怕。”
江阿秀依偎在朱任侠的怀抱中,情深款款的说道。
江阿秀毕竟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世道险恶,朱任侠也不想吓唬她。
“咱们已经从贵州进入了广西,这地带山贼多如牛毛,咱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找个镇子投宿。”
金珠经过了一阵思想斗争之后,决定和朱任侠换马,“你这白马也太墨迹了,咱们换过来骑乘好了。”
“还是金姑娘想的周到。”
朱任侠大喜,立刻勒马带缰,翻身下马。
“娘子慢点,我扶你下马。”
朱任侠握住自家媳妇的柔荑,小心翼翼的把江阿秀扶了下来。
金珠并没有下马,直接凌空而起,落在了白马的背上。
“谢谢你,金珠姐。”
江阿秀诚心诚意的道谢。
金珠淡然一笑:“没什么,我只是想早点找个客栈投宿。”
朱任侠翻身跨上胭脂血,不由自主的夸赞一声:“胭脂真不愧是御马,小白真是比不了啊!”
“那是。”
金珠骄傲的仰着头,“都说一分钱一分货,小白才花了五十两银子,胭脂血拿到市场上出售,怕是上千两都不止。”
金珠说着话,摸了摸**白马的鬃毛:“你也不用不高兴,其实你已经表现的很不错了,奈何你的对手太强大了!”
白马摇着尾巴,似乎能听懂人语,眸子里闪烁着不肯服输的眼神。
“娘子请上马。”
朱任侠伸手去拉江阿秀。
“咴~”
没想到胭脂血却发出一声嘶鸣,人立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