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师的东城,朝廷专门拆除了一条巷弄,随后在此为各国建造使臣驻京的专门场所。
从正德十二年以后,随着大明和各国的联系逐渐加强,而且不仅仅是陶瓷茶叶丝绸三大件,棉纺织品也异军突起。
毕竟属国就算没有大明富有,但再小的国家也有上层贵族。
有鉴于此,天子每年都会降旨同各国使臣举行宴会。
只不过他不会亲自去,而是派遣重要臣子作为代表。
最早的几年是郑国公、英国公、越国公等人轮流。
大部分的勋贵没有太过重要的事,朱厚照也不能让他们从年头闲到年尾,这种要用到他们身份的场合自然是不必客气。
到了这两年,随着皇子成年,他也会让自己的儿子出席。
总的来说,新年的使臣宴席肯定是合适的场合。
不过在条约的具体条款上,朱厚照还要和自己的大臣们商量商量。
他所要表达的核心意思主要有三点:
第一,相互开放市场,接受使用大明的新钱币进行各类交易。但是大明本身的货币政策是排外的,也就是说这些属国的自有货币想要进入大明是禁止的。
这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不平等,但在16世纪,没有那么多平等可言。
第二,大明可以提供资金进行港口开发和建设,与此相对应的,属国则要划拨足够的土地。原本是可以用租的方式,但后来朱厚照想了想还是算了,在能提出要求的时候没必要退让。
关键这个阶段,领土主权的概念各国都没有,他们也意识不到所谓的港口的军事、经济以及地缘政治价值。
第三,驻军。一定要驻军,而且是以保护他们的名义,军费还要他们承担一部分。
这部分军费并不会直接划拨给当地驻军,而是统一上交朝廷的户部国库,由国库进行下拨。
不然,驻外军队还把当地国王当成财神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