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的战斗意志是可怕的,因为训练他的那支部队不相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不相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不相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要是常人,挨了庞德公这么一掌,早噶了,林泽咬着自己舌尖,保持头脑清醒,在做掉庞德公后,他将军刀咬在嘴里,撕开了自己的衣服,将贴身的那件刘锦儿给缝制的贴身软甲脱了下来,一抖腿,便从有强大势能的水流中浮了起来,刚一露出水面,他就吐出一口血水。
就这么短短的一瞬,林泽被水冲了有三四十里,只觉得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人没死真是捡回了一条命。
放眼望去,也不知道是在哪儿,入眼处,成了一片汪洋。
无论如何,好歹看得到岸边,林泽正要往前游,忽然觉得水底有个人,他钻进水里,将人捞了出来。
被冲散了三万多俘虏,近一万战士,谁想得到,被冲到自己身边的人是马云禄呢?!
马云禄已经没气儿了,嘴唇发紫,口鼻中全是泥沙。
林泽一边咳血一边清理她口鼻中的泥沙,然后在她的后背狠狠拍了一掌,马云禄一口水喷出来,大大吸了一口气,算是活了过来。
林泽道:“虎毒不食子呢,你爹为了杀我,连你一起杀啊?”
马云禄虚弱地摇摇头,道:“我爹也不知道庞德公会放大水,不只是我,天水百姓,估计都遭殃了。”
林泽没想和她多费口舌,拖着她到了岸上,放眼看了看地势,自己现在还在天水,这边地势较高,是天水天爷梁一带。
“天水天水,天河注水!老子怎么就没想到庞德公会水攻这一招呢?”上了岸,林泽脸色铁青地看着一堆尸体在河水中起伏,利剑团、月影团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去长安会合。
“败仗,败仗!”回想起这一仗来,他的战略目标是要彻底剿灭南匈奴,将那些被抢走的百姓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