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抛砖引玉,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采用一种合伙人制度。”
阿克莱特听到合伙人三个字,不由的笑出声:“哈哈,合伙人制度,当然了,这是一种好的制度。”
“但是,克里斯,如果你了解过我,那么你应该知道,我的每家工厂都是和别人一起开的。”
“就拿我的第一家纺纱厂来讲,就是与诺丁汉地方银行的经营者莱特兄弟共同合伙创办的。”
“而我现在有六家工厂,有我和亲戚合办的,也有和商业经验丰富的商人合办的,还有几家是和当地的贵族合办。所以你说要采用合伙人制度,我举双手同意,但不知道你说的合伙都指哪些方面呢?”
阿克莱特反问道。
克里斯当然知道阿克莱特的发家史,他不仅知道他的发家史,还知道他未来会成为英格兰最有钱的棉纺厂主,毕竟未来历史的印记不会骗人。
所以,他故意提出合伙人制度,就是为了吸引阿克莱特上钩。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快速把工厂开遍英格兰以及苏格兰。
因为现在的他除了技术外,无论是人脉资源还是金钱实力都远远无法和阿克莱特相比。
阿克莱特在1792年去世的时候,不包括他的固定资产,遗产中仅仅是现金就高达五十万英镑!
英格兰在同年的关税收入总额只有四百一十万英镑,而在整个十八世纪的绝大多数年份中,不列颠本土的关税收入可以占到英格兰国库收入的25%左右。
也就是说,阿克莱特去世的时候,仅现金一项就占到了国库总收入的3%。
而克里斯只知道未来有一个人可以与阿克莱特相媲美,那就是被人称为“石油大王”,十九世纪第一个亿万富翁,埃克森美孚(如今世界最大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商)的创始人,洛克菲勒。
据统计,1910年时,洛克菲勒个人资产为10亿美金,而1910年,美国整个国家的GDP总量也才35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