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帐大营内,天色愈发暗淡。
一丝亮光闪过,那温汝舞着大刀,在孙典英的脑袋上劈头砸下。
然而孙典英的脑袋没有预想中的掉落在地,反而是“唰”得一下,忽然离开了温汝的视线,他一脸鄙夷,瞅了一眼秦钰。
“你就这点能力!让一个女人打前锋的废物软蛋?”
秦钰挑了挑眉,轻蔑道。
“你连我的护卫都打不过,还想打赢我?”
孙典英凶狠地瞪了一眼秦钰,右手撕下一块衣服打翻一坛子酒,捆住了伤口。
“狗日的,老子今天非得杀了你,祭奠我的手臂。”
温汝面色一沉,一脚踢飞了旁边的拳头,一巴掌扇了过去。
孙典英轻松躲过。
视线落到秦孙典英的伤口时,眼里涌现出一丝不可思议,她揉了揉眼睛,好快的痊愈速度。
孙典英的手臂被她砍断了一只,他就像没事人一般,碗口大的伤疤血流得缓慢,像是早早就用上了药。
“狗贼!你做了什么妖法?”
“被我的剑砍伤了,怎么还能活泼乱跳?”
孙典英摆了摆剩下的手臂,讽刺道。
“老子可是飞将军,你个村姑不知道我的名号也就算了,老子神通广大,就凭你一个女人的速度就想要杀了我?做梦呢?”
温汝翻了个白眼。
“女人怎么了?不照样砍断了你的胳膊?”
“你若真有本事,怎么会看到瓦剌就逃。”
“一个苟且偷生的懦夫,怎么还有脸跑出来带兵?还不给我跪在秦钰身下,老老实实献出千灵丹?”
秦钰摸了摸下巴,瓦剌?他的手下败将,不难打的。
带足粮食和军饷,那不是有手就行?
孙典英带着几万大军溃败而逃,纵使秦钰换一条狗上去都比孙典英好。
比起打瓦剌,他更有兴趣的是孙典英是怎么止住手上的伤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