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会说,能听,会听,还偏在寿宴上摆出副“老外”高高在上的姿态,偏用什么叽哩呱啦的英语想彰显特别,啐!
我大夏语走遍四海,那才是高不可攀的气质语种!
“老外”知道自己被认了出来。一掀斗篷,露出金发碧眼,甩转脑袋,一抬下颌,还是一串英文,仍在装听不懂叶风在说什么。
还指着前方两边虚扒拉,嚷嚷:“Get out!Get away and wait for the pig!”
叶风都被这丫给气笑了。
看来,当时他只对这厮说了句“shup up”,没被当成懂英语。
叶风是真没喜欢过这玩意儿。且前世对于铺天盖地的、任何东西上都标有这玩意儿的时候,就是极为反感。
当你什么都跟着别人学的时候、当你把别国的语言列为重要学习课目的时候,你自己的,就会越来越薄弱。且明明不懂这玩意儿的人占了绝大多数。
这么做只会让人非常迷茫。
叶风对此是深有感触的。大学时,有同学说外文说得比吃饭喝水还溜,但对于国语、甚至是标点符号的运用都会时常出错。
但叶风还是学习了,且还学得挺好。
没办法,他们学生生涯中,几近一半的学习资料里全是这些。
真是嫌他们的学习任务不够重似的。
不过,现在要用英语回击这“老外”吗?
滚犊子吧。
站在我大夏的国土上,身为我大夏的子民,反击任何妖魔鬼怪,都不必邯郸学步!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妖魔鬼怪闯入你家,你必须得先变成妖魔鬼怪的同类、才能打回去吗?扯蛋!
在叶风个人认为:一个老外,遇上了。他会说大夏语,你会觉得很骄傲。看,老外都在学习我们的语言!
那么,反过来呢?你到“老外”的国土,说他们的语言,是不是他们也会有这样的骄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