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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迷雾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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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元年,二月十六。

随着叶风的大红大紫,其所庇佑的一干人等,也如日中天。

金瑞儿的父亲,金侍读,也升任为了翰林院大学士。

他的前任,已随着信王的倒塌而奔赴了黄泉,将整个翰林院,留给了顺水成金的金榆,金翰林。

金榆自己也没想到会沾了女儿的光,这一路无风无波地就拥有了从龙之功,拥有了更高的权势和地位。

不过他是个讲理之人,也一直禀持着读书人的心性和品格,没有沾染恶劣之事,才能最终享受到这一切。

但同僚们可不这样认为。

在他们的眼中,金榆就是有家教,就是养出了个好女儿,其能步步高升就是得了叶风的看重。

因此上,在新朝建立之后,日日里非常勤快地围着金榆打转。

哪怕什么事都没有,也会来金榆的公事房外转一圈儿,想混个眼熟。

令金榆有些哭笑不得。

只是他为人温和,从不曾与人红脸,对于他人这样“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心性和态度非常能理解,也就听之任之。

这日,又有修撰官许满实,送了上好的茶叶过来。

“金大学士,这是下官祖父在家乡自种亲制的一些土味儿茶叶,您尝尝鲜。若是好了,得了您的喜欢,也不枉家祖辛劳一场。”

许满实摆上茶叶,还主动打开,取出一些,忙里忙外亲泡了茶盏,沏好端了上来,双手摆放在上金榆的面前。

话也说得非常好听、实在。

都知道金榆是个务实且亲民的人,仿佛随了叶风的范儿。

当然了,这种亲民风,从新帝那儿就开始处处体现并传扬了开来。如今的朝野上来,务实风正悄悄兴起,将以往的虚虚浮浮、糜糜之气渐渐清扫。

金榆一听是乡民自己亲手种植的、俗称野茶的茶,眼神亮了亮。

温和笑着,端起茶盏,揭开杯盖,刚想轻嗅,就被那淡淡的茶香之味扑了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