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捕头拿到了半罐子味精,却没敢用。
因为一旦这东西用上了,菜肴的口味必然会增鲜数倍,食客们哪有吃不出来的道理?
可惜只有半罐子,用光了就再没处找了。
用在菜肴上,固然可以与大顺斋平分秋色,甚至比大顺斋更胜一筹。但是用光之后菜肴的口味又回到原来的样子,食客们大多难以接受。
正所谓从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已经被养刁了嘴的食客们只会冲着这股鲜味而去,大顺斋和洪盛德,谁能掌握这种增鲜的调料,谁就能笑到最后。
根据洪捕头的推算,大顺斋每天满座的状态,从上午开店一直到晚上闭店,耗用调料会很多,这样一个陶罐,最多只能用三天。
“老爷!老爷!有客来访!”酒楼的管事面带喜色,颠颠的跑来说道。
洪捕头心中正烦,挥手道:“一概不见!”
眼下大顺斋增鲜调料这件事情,已经让他快要愁白了头发,哪有什么心情会客。
酒楼管事说道:“老爷,是有关味精的。”
“什么?”耳中听到一个“味”字,洪捕头敏锐的抬头。
“味精,那个年轻人是这么说的,那种调料的名字叫味精。”
洪捕头瞬间大喜:“快快有请!”又说道:“请他到后院的书房。”
洪盛德酒楼后面就是厨子、店伙计、厨娘、管事等人的住宅,是一个小院,其中有两间房专门为洪捕头留着做书房和会客厅使用。
洪捕头请人到书房,显然是示以真诚和亲近了。
他先行一步,到书房中坐定,店伙计麻利的煮好了茶,又摆了几样点心,这才退到门外。
洪捕头正想着要不要手里拿本书什么的装装样子,不过一想自己一个胥役,本来也是个大老粗,这个时候就不要装斯文了。
正在心里忐忑的时候,听到门外店伙计殷勤的引路声,就知道正主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