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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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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秀夫似不欲与他辩经,也未再多言,只是缓缓前行。贾旭也没有再多说,陪在一侧,也不带护卫,二人默然踱步于昌化县城之中。

此时已是入夜,昌化城中却有些热闹。与寻常县城烟花酒巷灯火通明、其他地方漆黑一片不同,不长的主街周围,各家店铺都亮着光,细看去,也无非就是售卖些糕点、小吃或是小商品。

寻常人不明所以,陆秀夫却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要知道在当时,即使是最便宜的白桦皮包裹的蜡烛也要二十文一支,而店铺要营业,只点一支蜡烛显然是不够的。似这般一条街都是明亮的烛光,又要点多少根蜡烛呢?若是临安的销金窟,恩客豪富一掷千金,自然不差这仨瓜俩枣,可这些临街的杂品小店、苍蝇馆子,一晚上点个五六根、十几根蜡烛,就要花上一百至数百文,那每晚不做个几百上千文的生意,根本合不来。

几百文什么概念?从九品的县主簿、尉,年俸五十贯,换算到每天也不到一百四十文,从五品的诸州刺史,年俸一百九十贯,换算到每天也不过五百多文。

当然官员的收入不止俸禄,宋代官员待遇尤好,除年俸外,还有禄米、绫、绢、绵、薪、炭、盐等等供给,各种灰色收入更是不胜枚举。但是几百文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已经是个不小的数目了。

贾旭陪着陆秀夫在街上走着,见他四处观望,最后目光落在街边一处混沌(也就是馄饨)摊上,许久没有挪开,于是开口问道:“君实先生坐了一天的船,怕是饿了吧?要不我们先在街边吃点东西?”

陆秀夫点了点头,说了个“好”,便径直走了过去。

这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混沌摊。身后的小门房许是摊主的住家,摊子却摆在屋外的街旁,一个柴火灶上的大锅正烧着水,旁边的案几上,摊主夫妇正在忙碌着。当家的用菜刀“当当当”的剁着馅,妇人则在一旁擀皮、包混沌。小摊只点了两支蜡烛,一支就摆在案上,不然也不好干活,另一支摆在旁边的客桌上,此时还未有客人,只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伏在桌上,借着烛光在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