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刘鸿是喝多了,但是凌云可不能自己顺着这个杆子往上爬。自己就算不愿意接受这门亲事。但也犯不上对一直提拔自己的老上司不恭敬,无论在哪方面来看,凌云也都不是那种人。
眼看差不多了,凌云也就准备告辞了。既然主人喝多了,与管家打个招呼就走便是了。但事情有时候就在于,想的往往比较简单,却并没有那么简单。
刚刚想开溜,就闪进来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个女人,但是做一身男妆打扮。凌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子,心说这模样这扮相,也不可能是别人,估计就是那刘文鸢刘大小姐了。
凌云的记忆力还是相当好的,不过他对于记女人长什么样子倒是没有什么兴趣,因为自从来到山海关之后,他满脑子里面装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他的特战队。以及怎么样发展后勤,或者是展开下一步的战斗计划,根本就没有时间弄那些没用的。
有时候凌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穿越就一定必须是泡妞,从寻秦记里的项少龙到穿越时空爱恋里的小丸子。无论是男人泡女人,还是女人泡男人,都躲不开一个泡字。
穿越过去,你就不能干点正经事,想要泡妞留在自己的时代泡不是挺好的,这一直是凌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但是他不是项少龙,也不是小丸子,他只是他自己。
他不想在这里泡妞,他只想做点该做的事情,换句话说,就算是他打算在这里谈个恋爱什么的,那也是应该在自发自愿的前提下,肯定不能是别人强加给他的,这算什么事。
现在看到刘文鸢,又想起来那个在军营里面横冲直闯,见到人还没问清楚就乱扔飞镖的火爆脾气形象。想想就害怕,话说不说别的,这样的媳妇你娶回去,要是一言不合没准就会给你一飞镖。受得了受不了。
不过既然装糊涂了,就得把糊涂装到底,他站起身了,离座行礼:“在下凌云,不知道这位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