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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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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离开的几个月后,陈秀便生了孩子,她身上的“肿瘤”消了下去,露出原来清瘦的模样来。

她跟于华给孩子取了名字,叫于生。

那时,战争频繁,世事跟老天一样变化无常,于华忙于打仗,家里常常只剩她们母子两个。

陈秀拒绝了于华要请奶妈的提议,一个人带着孩子,她爱自己的孩子,甚至吝啬的怕孩子的精致被人看了去,她只想孩子吮吸她一个人的**。

她吻着孩子纯粹的肌肤,看他一点点的长大,就像干旱地区农户屋檐下放着接水的石缸,一点点的满起来。

每天,孩子都会重上几十克,她会激动的抱着孩子跑去告诉门口的警卫员:你瞧,今天他又长大了。

警卫员伸头去看,她便又把孩子裹进襁褓里,转身就走。

她会和孩子讲她和佟之间的故事,像蜜蜂和食人花的故事,后来,食人花张开了嘴,将蜜蜂吓跑,并且它再也不会回来,也不会怀念它的花粉。

洋房像孩子的名字一样,象征着她的余生,这时候她便羡慕起佟来,就像佟羡慕她的孩子那样。她想她的余生不出意料的应该就是由房、孩子和她组成,每天都固定在一副画里——一所大别墅里抱着孩子喂奶的人妻,她是主角,一日日的老去。

她不再去看镜子,怕被自己老去的模样吓去,但是能倒映脸庞的物体太多,她到底是在刀面上看见了自己不如年少的模样。她想如果佟还在的话,或许会说出一番嘲笑的话来:怕看见丑陋的自己?那为什么不把眼睛挖掉呢?

可陈秀想她了,宁愿与她吵架,她怕极了洋房里只有自己和孩子两个人呼吸的孤寂。

孩子一岁半的时候已经能走上几步路了,孩子的父亲回来看她们母子俩,陈秀和于华大抵还是陌生,她是立在河岸不会动的树,等他回来,然后,与他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