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奴的对手是个令人厌恶的胖子,他穿着件短小的背心,圆滚而多毛的肚皮露在背心之外,腋下和前胸的脂肪也连成团,从暗蓝色的背心内坠出。以至站在他面前时,暴奴不得不去好奇荒山恶劣的伙食怎么能养育出这样身形的怪咖。
按说遇到这样个多看秒便多厌恶秒的对手,暴奴应该能轻易地激起胸中的愤怒,此刻的暴奴却无动于衷,甚至看都不看自己的对手眼。
他满脑子都是女孩消瘦的身影,和她忽远忽近的嗓音:
“我们都是怪物,我们都该死。”
站在对侧的胖子察觉到暴奴的心不在焉,开始喋喋不休,吸引对手的注意:
“和你们这些莽夫不同,我是个懂得用脑子的战略家。所有我观战过的比赛,都会被我记在脑海里,而当你们日复日地做着无谓的训练时,我则在分析,寻找你们的破绽。”
他说话时嗓音很尖,几乎比他的肥胖更令人厌恶。
“你叫暴奴对不对?我很早以前就已经关注你了,你是个很有特点的角斗士,也许你自己还没有发现,但你的战力其实和你愤怒是成正比的,而最棘手的是,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搞懂,你的愤怒究竟有没有个上限,所以我直都不愿和你正面对敌,不过好在今天你瘸掉了条腿,这将成为你致命的缺点,而我,将利用这点……”
某个闪而过的念头被胖子恼人的嗓音打散,暴奴皱着眉努力去想,可那刺耳的语声就像是把锉刀在铁石上来来回回地磨,他拼命地回想之前的念头,却像是遍遍地捞水中的倒影。
不知什么时候,斗室间黑白的切在他的眼中都沁出了层刺眼的红。
于是他毫无预兆地向前步,出拳。将面前那颗肥胖又该死的头颅,轰成了片血雾。
鲜血和脑浆溅落在暴奴的脸上时,他感到了久违的平静,这也让他捕捉到了之前闪过的念头,原来他只是想问这个胖子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