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城:临行之前
从O**总部离开后,胡博士先返回学校,把自己几十年的研究心血全部装进一个保密盘里。
回到自己家里,已是下午四点。胡博士给楼上儿子家打去电话,叫他们多备一个人的晚饭,晚上他过去吃。
胡博士与儿子儿媳同住一栋楼,但没有住在一起。他在三楼,儿子儿媳在四楼。
自从十五年前,妻子因车祸离去后,胡博士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无人打扰的生活。其实,也并非完全没人打扰,儿子儿媳有时候会下来看看他;而几乎每个周末,孙女都会陪他度过。
孙女叫胡依祎,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一到周末,她就跑到爷爷家里,懒得回家,因为爷爷不会像父母那样逼着她去学习。在爷爷家里,她总是很主动地做功课。做完功课后,就与爷爷一起喝咖啡、看书、听音乐、聊天。
胡依祎也很喜欢听披头士,但爷爷喜欢披头士里面的约翰•列侬和林戈•斯塔尔,她却更喜欢里面的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她觉得麦卡特尼和哈里森的作品永远那么丰富且具独创性,仔细聆听,就会感觉到隐藏在音符里的很纯朴的画面,就像置身在英国美丽的小乡村里一样。
第一次失恋,胡依祎没有告诉父母,而是把伤心事偷偷告诉了爷爷。然后,爷爷带她一起听披头士的《yesterday》。
胡依祎还有一个爱好,就是跟着爷爷去城外的戈壁滩上看落日。起先她只是觉得好玩。后来去得多了,慢慢地,她也喜欢上了那样的旅行。
因为地处内陆,很少有阴雨天气,所以,基本上平均每两个周末,他们就去一次。他们在戈壁滩稍高一点的小沙石丘上,选一处没有石块只有细沙的地方,屁股下面不垫任何东西,静静地坐在上面。这时,胡依祎总喜欢抓起一大把细沙,使劲握紧,然后让细沙从手指缝间一点一点地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