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帮在本地还是很有势力的,不到半天就打听到了一些很准确的消息。
手下人立刻回来禀报了,“老大,我打听清楚了,那女人叫做金月,离开咱们这里后,就去了洛城,那里繁华似锦,城大人多,自然不愿意在回来,而且,还曾来过书信,说她在洛城过的很好,先是在一家饭馆做工,而后手脚麻利,干活勤快,就成了领班,最近还说,自己开了一家饭馆,日子过的可好了。”
说到这,沉吟了一下才说,“据说,她还曾经给痴情男写过信,让他不要在等了,他们不合适,她也不可能在回来了。而且,她已经结婚生子了。”
“你的意思是痴情男,都知道了?!”
光头男和林动、叶菲都是一愣,没想到是这样的。
如果痴情男死等,不知去向,还能理解,明明知道人家已经结婚生子了,还等,那就是脑残,有病了。
不是痴情,是脑子有泡,是缺心眼啊。
林动哭笑不得,“你确定,痴情男都知道这一切。”
手下人稍微有迟疑,“嗯?这点到不特别确定,一家之言吗?但我问的是金月的发小朋友,据金月的那个发小朋友说,痴情男和金月的感情不是很深,金月一直想去大城市,痴情男呢,却是比较胆小,没那么大的欲望,不想出去,二人一直吵架,吵来吵去的最后金月说她出去看看,如果不行,在回来,如果行,就让痴情男跟过去。结果,金月一走就没在回来了,痴情男呢,就一直等一直等。二人似乎也通过信,金月让痴情男过去,但痴情男就是不去,后来金月遇到了其他人,就结婚生子了。”
详细的又说了一遍。
这回感觉差不多了。
当然,依然只是一家之言。
林动看了看叶菲道:“走,咱们去问问那个痴情男,看他怎么说,如果真是这样,这家伙,可就是个傻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