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米面,提着肉,揣着零嘴,查五婶感觉自己从未这样扬眉吐气过。自从嫁过来后,她每天都有干不完的农活,永远处理不好的家务事,以及疲于应付两个儿子与别人家的纠纷。
她的手中,又何时有过二十多两银子的巨款?
想到这里,想到刚刚冯二无意间提到的她们的脚和鞋子,查五婶便豪气地说:“大妹子,走,咱们买双新鞋去。你也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做鞋。且我每日里忙得脚不沾地的,哪里有时间做啊。”
闻言,樊氏却道:“鞋啊?我就不用买了,我家里还有呢。这样,我陪你去买吧。”
反正时间还早,哪怕什么都不买,逛逛也是使得的。
樊氏的婆婆眼睛好使,又是个勤快的,一家老小的布鞋她几乎全包了。今日来,她之所以穿着草鞋,完全是因为赶路方便和节约。
查五婶却是不行的,她的手笨,除了要给两个孩子和丈夫做鞋,却几乎没有给自己做过。
到了卖鞋的地方,查五婶挑挑拣拣,买了一双最便宜的绣花鞋,想着以后赶集的时候或者走亲戚家里穿。樊氏一时心动,见卖花的好看,便买了串珠花。不过不是给自己,是给她女儿春花的。
说起来,村里的孩子都是千字辈的,但樊氏觉得实在是起不出什么好名字了,便自己做主起了这个名字。至于儿子千丰,依旧是从的千字辈。
无他,这是她婆婆亲自起的。
女儿的名字好听就行,她自然可以插手。但是,儿子的名字却是轮不到她来起的。
大采购后,两人都花了不到一两银子,想了想,又豪气了一回,到了城口坐了牛车回去。
到了村口,两人喜滋滋地告了别,这才大包小包地朝着各自的家走去。
樊氏这边自然是皆大欢喜,她婆婆王氏是知道她要拿长生果去城里换银子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