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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本将心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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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家里的六头猪全部卖了,看了看银子还差一截,查五婶又咬牙与陈五背着鸡鸭、挑着粮食去了一趟镇上。

去城里虽然更近,但她打听得清清楚楚的,这镇上的鸡鸭价格是要比城里贵半文钱一斤的。

至于粮食,这个季节卖小麦,一斤差不多要比城里贵一文钱左右。

一来一去,虽然累点,但可以多换好几十文钱。

等小儿子去了书院念书,以后家里就剩下她和陈五了。这几十文钱可以买上一小袋粗粮,够她俩吃一阵子了。

按照约定,明天就是入学的日子。所以今天必须把银子攒够了,顺便买好笔墨纸砚,小儿子也好使用。

她早就去跟沐风书院的李夫子求情了,对方也答应了接收陈宇昂,就等着明天去报到。

想到两个儿子都能在城里的书院念书,查五婶浑身都是力气。两个儿子读书,多一层保障,考上一个算一个。再者,有老大时刻看着,或者说兄弟俩个互相监督着,想来总比一个的好。

对此,陈五是有些不同意见的。

大儿子倒也罢了,好不好的也念了两年了,现在让他回来种地倒的确是有些可惜。

万一,万一考上了呢?

但是,小儿子却明显不是读书的料。成日间的追鸡逐狗不说,还学着黄氏的儿子陈千麒那样,偷看女人洗澡。

幸好他连毛都还没长齐,自己婆娘又那样厉害,要不然,对方是决计不依的。

就这样的孩子,说能念书,陈五是打死都不信的。

想了想,陈五便道:“他娘,我跟你说件事。不过,事先说明,你可不能打我,或者乱发脾气。”

见陈五这样小心翼翼地,查五婶便嗤笑道:“行了,说吧,老娘又不是那不讲理的人。只要你说的在理,不胡诌,我保证不生气。”

“那行,我说了啊,那个……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