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征其火速赶回兰市,这里平民的恐惧状态果然跟预想的一样。人们都以为大风兽兵要打到来了,根本压不住颤抖的心,又开始纷纷收拾包袱,卷起被盖要逃难去了。
整个城市没有一间店面是正常营业的,不是老板跑了,就是服务员不干了,要不然干脆就是遭到了抢劫。街道上的平民行色匆匆,相互打听消息,偏偏又找不到一个能够相信的人。
朝歌军一路都是急行军,眼看就到兰市。易征其却喊停了队伍,给了一个小时的休整时间:“全军,列队。打起精神,将你们的战甲都给我擦干净!发现谁脏兮兮的进城,军棍三十!”
朝歌军听了顶头老大的这个命令,马上开始了清理。四个团座握住马鞭一个个地巡视:“都给我擦干净了!否则军棍三十,罚三个月粮饷!”
到了下几个的队长,他们更加凶狠:“赶紧赶紧,连鞋底都要擦干净了!否则,军棍三十,罚三个月粮饷,降职两级!”
最后就连马夫都被威胁一遍,虽然他们不明白马夫再降职两级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们将全身擦得干干净净。
米昱是唯一的一个不懂就问的团座,“长官,兰市几乎是我们的据点了,这次回来为什么还擦干净战甲?”
易征其哈哈一笑:“你知道平民是从什么地方看见军队的强大?那就是‘阅兵’,我们刚刚和狐人族一战,平民人心惶惶,他们心里没有底,我们正好做一次大阅兵。就在这兰市之中。看见了吗?整个牧马行省最繁荣最多粮食的城市,从明天起,这里就是我们朝歌军的了。”
米昱一惊:“这?怎么可能?”
“哈哈!那你就好好看着!下令!列队!进城!展示出我们朝歌军威武的一面!”
咚,咚,咚,咚——
朝歌军敲响了战鼓,大批大批的流光战士开始了移动。最前面是一批威武的骑兵,齐头并进,高大的白色战马,是特地从加牧场挑选出来的,几岁的小孩子远远看见也惊怕得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