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正理。
连创造出概念的生命都无法真正理解永恒的定义和界限,更没有实证,那么真理这个词本身,真的存在么?
而真理就是真理,还有蛋疼到了逻辑混乱的存在,将之强分成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等等等,就更荒谬绝伦。如果真理可以这么玩儿,那还叫真理么?如果真理也可分割成绝对与相对,那还是真理本身么?
如果强行解释,强迫正确,强行分割,以某个阶段的认知来任意创造真理,那所谓存在着相当受众的真理,回头看又该是怎样一个笑话!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在万物生命超越时空之前,在万物永恒不存在的时段,被创造出来的“真理”本身,只是个假想词?假想存在但未被证明真存……
真理如同于爱情,无法在其上附加任何东西,是任何!
它们绝对存在,绝对正确,绝对恒定,绝对无限定性,却又绝对的毫无意义。
不惟一切变而永恒不变,更无法因认知而被任意扭曲,这恐怕才是创造这两个词的本身意义。
说这或者那是真理,那么首先要说明真理一定存在,说爱情的同时,那么就要知道爱情是什么。
如果千万种解释到头来还要加上个情况不同,解释不一样的模棱两可的话,那么从根本上,这两个无法被定义的词,就没有了存在真实的可能性,且极不稳定。
前人中那些幻则又虚有关于前世今生的爱情描述更是无稽之谈。
因为你前世为我做了什么,所以今生我爱你······这样的爱情,即使在有些生命的眼中、心里很唯美,很感动,可那也仅仅只是建立在生命短暂,有生有死的基础之上的欺骗想象的幻觉。
先不说其存在的前提恒定性已经消失,更具有了可怜又可悲的限定性,就是一个因为所以,已经将爱情表述成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