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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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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先简单地给你介绍一下阚尽染同志。阚尽染,女,时年二十一岁,幼年为我们二十七师的著名人物,有混世魔王、活土匪、小无赖等雅号。至于说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代名词,以后我再慢慢跟你交代。

当然,在第一次见到阚尽染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她曾经劣迹斑斑,阚尽染那天穿着白大褂,戴着军帽,还是挺得体的。即便是肤色稍微黑了一点,看惯了也是很有韵味的,因为肤色稍黑而把眼睛和牙齿衬得格外明亮。

有心的读者恐怕还记得,我在前面的叙述中曾经说过,我差一点儿成了阚大门同志的女婿,就是从这里起因的。

差的那一点儿是多少呢,是两米。

以后真正跟我有瓜葛的是那天那两个女兵中的一个,但不是阚尽染,而是那个稍微白一点的安晓莘。在103野战医院实习的时候,安晓莘同阚尽染住一间宿舍,我去过那里,我以特务连一号班长的测距机一般精密的眼睛目测了一下,那间宿舍四米宽,误差不超过十二公分,两张床均为一米宽,误差不超过一公分,这样一算,两张木板床的距离应该是两米,误差不超过两公分。如果让我选择,我可以选择这张床,也可以选择那张床,但是我选择了这张床,或者说只允许我选择这张床,我和那张床的主人擦肩而过,所以说差点儿,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这是后话了。

我必须替我们连长讲一句公道话,即便是他和苏晓杭约会,也不完全让我在外面坐冷板凳,如果是正常的探视时间,陈骁就让我跟苏晓杭一起当他的听众。那段时间陈骁格外活跃,大概是受到爱情的滋润,才思敏捷,灵感泉涌。他给我和苏晓杭演讲的一个中心的主题就是,怎样把一个军官当得像个军官。

讲得激动了,陈骁挥动手臂说,战斗部队的连长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是那样的,应该是穿这样的,应该是装备那样的,应该是干这样的,应该是不干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