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雍正皇帝III——恨水东逝

第九回 李巨来沽清判遗案 宝亲王奉诏下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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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绂接到升任直隶总督的明发诏谕已经半年,但湖广巡抚的印信他还不肯交卸。他心里也急着进京赴任,但手头压着一件大案:汉阳业户程森为夺佃户刘二旦之妻刘王氏,夺佃烧房逼死刘家一门三口。这个案子已经拖了三年,本来汉阳县、府都已审明结案了的,程家不知做了什么手脚,案子详到省里,臬司衙门驳了下去,说“夺佃非罪,房产为程家之产;烧房不仁,律无抵罪之拟。刘老栓祖孙三人怀砒霜到程家当众饮药,意图讹诈,亦不为无非。”判程森枷号三个月了事。刘王氏不服,在巡抚衙门击鼓告状。李绂接了状子便叫过按察使黄伦询问,黄伦倒也爽快,说程森固然为富不仁,刘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程森说是因地租看涨,夺佃是为了加租。刘王氏说她去找程森理论,程森大天白日意图强奸。地租涨价有据可查,“强奸”却没凭据。听黄伦这么讲,又是一番道理。李绂因此时朝廷已有明发诏旨调任直隶总督,他是军机大臣张廷玉的门生,在湖广任巡抚三年清介自守,在雍正皇帝跟前眷宠不亚于田文镜,也不想为这么个案子让御史说三道四,因此将案由密奏了雍正,请求将这遗案处置完,干净利落去北京上任。不久就奉到雍正朱批:

为地租涨价夺佃,尚在情理之中,烧房,则不可解;刘氏一门三命为夺佃当众自尽,更不可解。该抚疑得是。李绂可缓来京,查实办妥之后赴任可也。此系人命之案,不可掉以轻心。

奉了这道诏谕,李绂索性将衙务交代了藩司衙门署理,亲自下汉阳私访了半个月,已是得了实情。回到衙门,恰过了冬至节,见到雍正催他北行的旨意,李绂一边出火票到汉阳县提拿证人和程森,又发文按察使衙门,请黄伦腊月初三过来会审结案。

三天之后,坐落在武昌城西的巡抚衙门挂出放告牌,立时便招引了不计其数的人来看热闹。此时孟冬季节滴水成冰,人们猫冬在家无事,哪个不来瞧。自卯正时牌,挨挨压压熙熙攘攘的人统袖缩脖嘈杂而来,挤在衙门照壁前、石狮子座旁、仪门外平常停官轿的地方,晒着暖儿,脚跺得山响,叽叽喳喳议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