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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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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幼年的我,一定很喜欢这个干净清秀,又有些冷漠的少年,所以才会那么黏他,不要脸面地纠缠着他。

我把家里新生的小狗崽第一个抱给他看,也不管他喜不喜欢,乐呵呵地就往他干净的怀里塞。他很爱干净,觉得刚出生的小狗有点脏,他每次都会大叫,生气地朝我怒吼,可是我从不在意,因为我喜欢他啊!

因为喜欢他,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跟他分享抱狗宝宝的喜悦,因为喜欢,所以被他骂,也不会生气。

一二年级刚学会用自动笔,我因为太好动,常常在课上把自动笔拆开,然后又装不回去,没笔用了就可怜巴巴地求坐在同桌的他。每次他都会不情愿地从好看的铅笔盒中拿出昂贵的高级自动笔给我,板着脸,像严肃的长辈一般教育我:“不准再拆哦!”

因为喜欢他,所以一拿到他给的笔,我原本郁闷的心情会瞬间好转。

因为喜欢他,所以后来吵架后,我的自动笔又一次坏掉,他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递给我他的笔,我难过得掉下眼泪。

因为喜欢他,所以就算他不喜欢我,我都一直不要脸地装作看不懂,跟在他和安小朵的后面,笑得像个傻子。

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自己为了他和安小朵,跟人家打过几次架了。

只记得每次就算他丢下我,拉着安小朵跑开,我也从来没有与他计较过。

印象最深的是那次,我与肖晶晶打得比以往都厉害,我抓花了她的脸,她撕烂我的花裙子,最后我被她赶过来的爸爸肖卫东给甩在了一条老弄堂附近的水池边,听着他骂我是捡回来的。

那天,年幼的我才知道,自己并不是妈妈亲生的。

我与柒轩他们一直是不同的。

那年,我才六岁,在棚户区那条老弄堂的尽头的幼儿园上大班。

那时,我还是柒轩跟安小朵的跟屁虫,还没有跟肖晶晶玩在一起,还是个什么都不在乎的傻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