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有初中毕业,身体非常单薄,只身从农村来到这个城市打工。
在建筑队的老乡看到他的样子,摇了摇头——重活干不了,那就只能找点比较轻的体力活干。几番辗转,他到了一家保洁公司,主要工作就是擦玻璃,公司包食宿,每月工资800元。
他很满足,干起活来十分卖力。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一种习惯,一种从小就养成的勤劳习惯。
有人问他:“你这么小,为什么不在家上学,出来受罪赚这点钱?”他说:“我家里穷,父亲卧病在床,母亲种地,家里也没钱供我上学,我文化水平低,能有这份工作已经挺不错了,每月还能给家里寄点钱呢。”他就在这家保洁公司一直擦玻璃。他身边的同事换了一批又一批,有的甚至刚做三四天就因为薪水少、干活脏走了,干得长的也很少超过一年的,而他则一直奇怪地坚守着这个位置。
整整五年,他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了,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的写字楼、宾馆、商场他都去服务过多次。他的执着、一丝不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多顾客点名要公司派他过来,他简直成了公司的形象代言人。
许多人都知道他,他和他的服务对象成了熟人和朋友。有一天,有个来了不久但即将辞职的同事问他:“听说你已经擦了五年的玻璃了,每月还不到2000块钱,为什么不再换个其他的工作呢?”
他笑笑说:“会换的。”
有一天,人们熟知的擦玻璃工突然消失了。大家既感到失落,但又觉得很正常,心中似乎还暗暗松了一口气。
几天后,一家快餐店开业了,老板就是擦了五年玻璃的他。出人意料的是,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快餐行业,他的快餐店很快打开了局面。
原因很简单,他在擦玻璃的五年,走遍了这个城市几乎每个写字楼、宾馆、商场,结识了里面的很多人,五年擦玻璃的表现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快餐的推出,似乎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情。当他的快餐店发展到整个城市的几乎每个角落,资产逾千万时,认识他的人无不感慨地说:“这位老板曾擦了五年的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