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告诉我,那些本不属于我的,得到了也会失去。
比如柏林,和你。
00.
我花了一个月工资买了一只茶杯犬,棕色的绒毛黑的眼,没有取名。
那时我已交到许多朋友,她们都说我疯了,这些年四处漂流,未曾安定,有时间养狗还不如找个男友。我笑笑,也觉得自己有些疯狂魔怔。
养狗并非简单的事情,况且是刚出娘胎不久的狗。
它很小,不及两个卷筒纸高。它忧郁胆小,总喜欢藏在角落里,留下孤单的背影。我总要很小心,唯恐不小心坐到藏在沙发里的身体,或者起床太匆忙踩到躲在门口的影子,有时夜里它睡在我床边,我总能听见类于孩童哭泣的呜呜声,细小微弱,却触人心弦。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与它熟悉,许多时候它喜欢躺在我怀里,衣服鼓囊囊隆起一块,像怀孕。有时候我做饭,它会在厨房门口嗷嗷叫,湿漉漉的眸,粉红色小舌头,像个顽皮的小孩。
每到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毛球。
连带的,我又想到你。
世间有太多奇妙的感情,明明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物,却总撩拨起人心底最脆弱卑微的情绪。
01.
毛球原本的名字并不是毛球,你给它取的名是柏林,文艺而矫情。
毛球是一只狗,一只巨大的看起来凶狠实则温顺胆小的金毛犬。
那时我还在上大学,性格孤僻,混沌度日,没有朋友。遇到毛球,把它带走也算是小奇迹,因为我并不喜欢狗。
小时候顽皮,拿着竹子去捅邻居家的狗,被咬出一只鲜血淋漓的手臂,至今留下的疤痕都清晰无比。自此之后,我对狗便有了畏惧,或者说是憎恨。
那个彷徨的傍晚,我与毛球在小东门超市门口第一次相遇。
那时它还未长成后来那般孔武有力,大概只有垃圾桶的三分之一高,脏兮兮的毛发让它看起来与到处游**的中华田园犬没有区别。它蜷缩在垃圾桶后,粉红色的小舌头悠悠地晃动,瞪着圆溜溜像黑色玻璃珠的眼睛看我,或者说我手中外焦里嫩喷喷香的烤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