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一向讨厌小孩。
好友野猫的女儿升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还得锲而不舍的在床笫之间,和他讨论生,或不生这个问题。
通常他会啃啃我的锁骨,然后坚定地压倒我。
蓦然回首会突然发现,在伪劣产品泛滥、山寨横行的年代,我老公买的安全薄膜……质量往往还不错
和老公结婚快五年,婚姻状态超乎我意料的美满。
我在我那票姐姐妹妹之中成婚最晚,曾一度自暴自弃想随便找个性别男的家伙嫁了,但有一天上帝的裤兜破了,老大一个金灿灿的馅饼砸中了我——那个性别男的家伙,不但有金子车子房子脑子,最重要的,是我无论在晚上几点醒过来,都可以看到一个在透过薄纱的朦胧月光下,美好得让人想尖叫的俊脸。
我大学没考上,结婚之前一直凭强装出来的知识分子气质和假文凭混日子,结婚后老公打本给我开了间咖啡店,就在市文化中心旁租了个小门面,请了个蓝眼睛金头发脾气很大的家伙当点心师傅,师傅有个最通俗的外国名字,约翰。
约翰的破牛仔包永远占据厨房一角,随时兴起,他就会背着包跑出去,时常三四天不见人影。这种时候,我就坐在店里背背ABC,客人来了,只卖最纯的黑咖啡,不是一般人能接受。
文化中心附近有不少学校,放学时候最热闹,尤其在阳光明媚的夏天,常常会有三五成群,青春洋溢的小家伙们推门进来问我卖不卖雪糕。
这种时候,我总莫名感慨,父母离婚的那会刚好是升初三的暑假,把我扔进学校寄宿,就自顾不暇了。
那年我在耳朵上钻了十五个耳洞,戴上十一个耳钉和四个耳环,留着紫红色庞克头,逃课喝酒打架,一路混到高中。
直到有天我被迫陪某同学去医院堕胎,她面色苍白的被推出来的时候,我偷瞄了眼斑斑的血迹,才发现我老爸老妈还是功德无量的,至少当初他们选择生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