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斐然的公寓在三层,一看就是知识分子住的小区,不仅干净而且厚重,连墙面都是用青砖砌的。小区内绿荫环绕,十分幽静,出门一拐就是汉州最好的大学,沿袭了高等学府的书香和气派。
两人用过餐之后步行回家,路灯将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夏初一喝着汽水踢踢踏踏跟在陆斐然身后,像头快乐的小鹿。
上了三层,陆斐然面色平静地打开门,一股清新的香皂味直扑而来。
夏初一啧啧感叹,这个味道和他衣服上的味道如出一辙,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两人在玄关处换了鞋子,进入客厅之前先看到了书房。夏初一瞅了瞅,似乎都是些专业书,立刻觉得陆斐然实在无趣。
长指按了电灯开关,陆斐然将西瓜放进厨房。夏初一站在客厅里,发现桌子上铺了一张报纸,上面散着两支钢笔和几张纸签。她走过去细看,一张纸签上写着好看的钢笔字:惜取此时心。
说起来,陆斐然的字一向很好,上高中时班里的黑板报都是由他主办的。夏初一如今为数不多的几个优点里,有一半以上都是拜陆斐然所赐。大学时陆斐然教她写毛笔字,笔画丰腴如玉筋,枝干挺直而不屈曲,藏锋包其气,露锋纵其神,到现在她还能背得出来他教给她的口诀。只不过她顶多学了个皮毛,远没有陆斐然的意法韵势。
她见“惜取此时心”几个字写得极好,忍不住偷拿起来藏到自己的裤兜里,再抬头时见陆斐然端着一盘西瓜正饶有趣味地盯着她。
夏初一握拳干咳,哈哈大笑:“这西瓜不错啊,一看就甜。”
陆斐然将盘子放到窗边小圆桌上,又给她支好垃圾桶,打开电视,这才轻声道:“我还有些业务要处理,你吃完可以去洗澡。”
他说后面两个字时有些含糊不清,却让夏初一的脸比西瓜瓤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