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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广州,无论如何。有个词儿叫执意,有句话叫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因为爱情,一个人就成了另一个人的宗教。绝对的相信和服从。为了她,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尊严。犯贱。谁年轻时又没犯过贱呢。

现在,陈丹妮就是我的宗教。犯贱我也要去。

我买了火车票,第二次踏上南下的列车。还是硬座,还是二十五个小时,还是两千六百公里。

在火车上,我忽然感觉广州是那么远。因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城再远,终究可以抵达,不过是多坐几个小时火车的事儿。人呢?我跑了两千六百公里去看你,能在你心里前进一步吗?

但是我没有半点要退缩的意思。只是在这决心之外生出一种悲壮来,我去广州,注定只能是悲剧收场。但是我知道,不去的话,我心里一辈子不安宁。

她曾经是我的福音,而今天我也终于明白,任何曾经的福音,都可能变成诅咒。她在我心里打了一个水手结,我自己越挣扎越紧。只有她能解开。她不来天津,我只好去广州。

广州,广州。有人去看你是为了记住你,有人却是为了忘记。但是无论如何,都是因为他们对你的爱,并且我说不清哪一种爱的更深。

我说不清。事实上,广州,除了爱你,我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