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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恋爱了,一时间还有点不适应。

但是,日子像水一样,不紧不慢地流着,慢慢的,我已经习惯了跟薛艳玲在一起的说笑吵闹。

她是微胖身材,圆脸,五官都挺好看,就是脸上有点小雀斑,不过看时间长了也习惯了。

其实,跟一个人相处久了,就没有美丑的概念了,只有给你带来的感觉。我猜想,如果能跟一个人在一起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五十年,那根本就没有相貌气质之类的概念了,你感觉到的,是人生,是另外一个你。

并且,情人眼里出西施。恋人这个属性是唯一的,所以就没有参照物。如果有两个恋人,相比之下,肯定有一个是好看的,另一个是不好看的。

我一个月八百块钱的生活费,按照我的家庭条件,不算少了。我爹曾戏言,养儿子有赔的有赚的,但是,像我赔这么多的,你见过吗?

我们的钱都是薛艳玲管着,后来我就跟我爹说,把钱直接打她卡里了。

对于生活,我妈是左倾激进主义,一心想着大跃进,想着赶英超美。我爹是右倾投降主义,今朝有酒今朝醉,只看现在,不做远虑。

所以对于我恋爱这件事,我妈是相当支持。跟她在一起的婶子大娘们都抱孙子了,只有我还在上学,所以她恨不得我毕业之后马上就结婚。有一回,风水先生说,我们家墙根儿那棵树影响了我的爱情,我妈就让我爹砍了。

我爹对我做的事很少表态,他就说了一句,允许恋爱,不支持恋爱。

那天,我跟九成还有四儿打完篮球去超市买水,各付各的钱。超市门口有活动,凭小票免费领一个巧克力。

四儿说,咱去领一个吧?

我说,不行,我还得拿着小票跟媳妇儿报账呢!

九成说,算了吧,天下没有免费割的包皮,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