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潇
我的生命里有一位特殊的叔叔。他的名字叫罗根。
我出生时,他22岁。他是生物学界最年轻有为的学者之一,已经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数篇震动业界的前沿研究论文。他和我的爸爸妈妈在同一个科研中心工作,也是爸爸妈妈最好的朋友。我出生时,他是第一个前来看望的友人。我们的第一张合影上,他小心地抱着刚出生的我,像看着一块从外太空降下的彩色透明陨石,用又感动又迷恋的眼神凝视着怀里的小生命,他真心为爸爸妈妈高兴。那时他的年轻、英俊众人皆知,他有双深邃又柔情的眼睛和一种自信的气质。
我3岁时,他25岁。他是除爸妈之外,天底下我最喜欢的人。每次他前来拜访都带着大包小包的玩具,我总是欢跳着大叫:“罗根叔叔!”然后我利索地爬上他的长腿坐在他膝盖上听他讲故事。他不厌其烦地在院子里给我推秋千,我笑起来时他满脸都是亮的,我不开心了他也会随着我皱起眉头。我**在秋千上问他:“明天、后天、大后天你还会给我推秋千吗?”他笑道:“我永远都会是你随叫随到的侍从。”
我5岁时,他27岁。他时常会像超人一样从天而降来解救我。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男孩子们总喜欢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揪我的头发吓唬我,还有一次他们抢走了我的书包,然后他们消失在小路尽头。我哭着想要去追,却看到罗根叔叔在街角出现,拎着两个男孩的胳膊把他们拽到我跟前,要他们向我道歉。我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两个男孩服服帖帖地哭着求饶。他像我的保护神一样总能在我遇到麻烦时出现,他蝙蝠侠式的伟岸形象让我周围的男孩都闻风丧胆。
我7岁时,他29岁。他正值事业高峰,有了更多举世瞩目的科研成就,在爸爸妈妈带回来的报纸、杂志上我经常能看到他的照片。他全世界旅行,非常忙,但只要他在这个城市就会时常来看望我们。他总是和爸爸妈妈谈笑风生,讲着旅行时的趣闻,他的英俊在日渐成熟的面容上逐渐沉淀得更加深厚迷人。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他从爸爸妈妈之间拽走,拉他坐在我的小**,听我分享我的秘密。他虽然见识过世界,但每每听到我的秘密都露出赞叹和不可思议的表情,让我极为得意。我偷偷告诉他:“我和每个人都说,罗根叔叔是我的偶像,因为他比爸爸还棒!”他笑着说:“可我只想做你的保镖和随从,一辈子守护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