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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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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图书馆很老了,据说老的建筑物储存了很多记忆,就像是城市的硬盘一样。

我每个周末都会来这里,读一本书,呆到闭馆。

张老师每个周末都在这值班,戴一个红袖箍,透过老花眼镜整理着被访客弄乱的书架。

张老师是退休的教授,如今被老年痴呆折磨,忘记了很多事情,却保持了年轻时候的习惯,强迫症,习惯整理书架上的书,按每一本书的首字母排列。

每个人都得找点事情做。

我也一样。

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爹送给我一个二手的傻瓜相机,相机成了我最喜欢的玩具。童年里,我几乎对着所有能见到的事物按过快门,把绝大部分的零花钱都花在了买胶卷上。

大学毕业之后,在结束了三年无趣的朝九晚五生活之后,我发现拍照能赚钱,而且并不需要多强的技术。

我很快找到了适合我的方向,给女孩拍人像。

女孩比所有生物都想留住一些东西,尤其是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有个女孩告诉我,实际上,每一秒她都在老去,细胞层面每一秒都在更迭,所以能留下影像,本质上是在储存记忆。

我拍过许多女孩,胖的瘦的,高的矮的,ABCDE罩杯的。

久而久之,我也像张老师一样,患上了强迫症,我想用相机收集不同类型的女孩,按照随心所欲的方式,比如星座,比如年龄的降幂排列。

人人都能从自己的工作中找到某种外行难以理解的乐趣。

除了街拍,我也接私照。

年轻女孩出于对老去的恐惧,拼命想留住身体层面美好的部分。

开始的时候,我比模特还要尴尬,为了避免出糗,我甚至穿了三条**。

时间久了,反而习惯了,摄影其实就是人类摆弄光的艺术,女孩的身体在光影里呈现出若干难以言喻的美感,有时候带点莫名其妙的伤感,尽管是为了挣钱,但我的的确确地从中感受到了美,相机简直就成了我触觉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