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胜并不知道俞佳所指,以为他就是“无病呻吟”,微微一笑,也没接下句。
到了市局,有专门的警员接待二人,带俞佳去了审讯室,走到门口警员道:“凶手羁押在此,情绪不稳定,所以不要刺激他。”
“放心,我只是看他一眼。”
警员打开门,站在门后的位置,俞佳走进审讯室,只见一张铁质的桌子对面,重重镣铐将一名身材强壮的光头中年男子固定在特质的审讯椅中。
俞佳并不觉得意外,他当然知道李振秋不可能自首,“凶手”必然是替罪羊。
中年男子皮肤黝黑,硕大的脸上皮肤粗糙,布满肉坑,满脸凶相,此刻他正瞪着一对“牛蛋眼”直勾勾盯着俞佳。
这人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尤其他的眼神,若非凶狠恶毒,一个正常人在生活中绝不可能以这种目光示人。
“妈的,敢瞪老子,信不信把你小子的眼珠子抠出来当弹子打?”他忽然爆喝一声。
“他叫什么名字?”俞佳问身边的警察道。
“想知道老子大名,就得问我,这是起码的尊重,尊重你懂吗?”他声音近乎于咆哮,说话时双手不自觉的连连挥舞,铁链被甩的咔咔作响。
“你老实点,坐好。”警察呵斥道。
“妈的,别以为穿一身狗皮就能吓到我,老子犯的案子足够枪毙十回了,根本没想活着出去,我可不怕你们。”
俞佳不想在多待哪怕一秒钟,转身出了屋子,等警察把门关上,俞佳问道:“他的案子坐实了?”
“这人是公安部的A级通缉犯,不算上港杀害的两人,另有四条人命官司是定案的,所以基本没跑了。”
“这种人,会自首?”
“他犯案之后,从北方一路潜逃至上港,本来是打算再往南走,但这次杀人之后,由于得知孩子得了绝症,他为见孩子最后一面,所以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