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很小的账册,被夹在两本书籍之间。
从书架上将它取下来,程处亮希望能从中发现一些有关李佑的线索。
账册的前面都是有关张府的内容,皆是李氏又送来一些古玩珍藏之类的记载。
翻到后头,终于出现了一些有关燕王的记载。
但这些记载多是一些张慎几接受燕王赏赐的记录。
这种内容毫无用处。
但程处亮在后面发现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那是两条购买宅院的记录。
张慎几在大半年前,曾于长安的南郊和东郊,分别购买了两处宅院。
这两处宅院,购买的时间几乎相同。
作为一个纨绔子弟,购买宅院当然不算奇怪。
但奇怪的是,这两条购买记录之后,都小小地写了个“燕”字。
那显然,这两处宅子,是替燕王所买的。
但可惜的是,这账册之中,仅仅记载了购买的时间和花费的钱财。
而对于两处宅子的具体位置,却并无记录,只粗略写了在东南两郊。
程处亮继续翻看下去,除了最后一页“花费四千贯,诛程处亮”这个记载外,再无任何有用的内容。
那四千贯,显然是张慎几买凶刺杀自己的记录,这一点程处亮早已知晓。
看来,眼下只有这两处宅院的线索值得自己查下去了……
程处亮将账册合上,转身走出了书房。
……
想要找到这两处宅院的具体位置,其实还是有办法的。
程处亮眼下正乘坐马车赶往万年县衙。
长安城被朱雀大街一分为二,西为长安县,东为万年县。
而那两处宅院一东一南,南郊的尚不清楚,因为长安南郊一分为二,两县皆有辖区。
但长安东郊,尽归万年县管辖。
所以,东郊的宅院,一定在万年县境内。
按唐历,但凡购买宅院,一定会在所属县衙登记造册,留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