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哥,哥,啥意思?你啥意思啊?”
二驴终于反应过来,看着挣扎求饶的几个盗匪,问丁家老三道。
没杀过人的二驴只往后缩,大龅牙全部露出来,身体在发抖。他瞪大眼睛,绷着面皮,笑得很没自信,一抖一抖的。
刚刚杀一人、伤一人的圆腰亲卫没有再下手,他往日里也没杀过人,此时脸色很难看。之前逼着自己下刀,砍向手无寸铁的盗匪,已经是他的极限。
丁家老三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当然是杀掉这几人,难不成把他们放了?”
“带他们一起走也不现实,万一豹头他们碰上了危险,需要咱们出手,到时这些人就是隐患。”
“而且你们三个都没见过血,正好拿这些人渣练手!”
其他两个队员不敢接话,都看着二驴。
二驴出了一身冷汗,咽口唾沫,咕哝着小心说道:“要不交给东北面不远处的官军,或者断了他们的双手拇指,让他们不能再作恶?”
丁家老三还是摇头。
他们这队要回去通报十万火急的消息,任何隐患都不能留。削去拇指,放掉这些人倒是可行,但丁家老三不想这么做。
丁家老三不是杀人狂,之所以执意杀掉这些人,当然有自己的考虑:想要在办事的时候立功,被庄主看重并委以重任,必须有自己的亲信,豹头便是如此。
大好机会到了手里,丁家老三怎可任其溜掉?要知道,在庄内想见血可是很难的。
豹头让丁家老三处理几个盗匪,未尝没有聊作补偿的意思。
哪有连人都不敢杀的庄主亲卫?丁家老三叹口气,“见过血的人,对阵的时候活下来的机会比别人大很多,难道没人告诉过你们?”
“你们三个在庄内没拿到见血名额,靠一技之长、家中关系或公中照拂,这才加入庄主亲卫。如今却不敢杀人,是何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