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半,我们去了吴叔的清吧。
很久不见,吴叔比以前又胖了一点,我没大没小地拍了拍他的大肚腩算是打招呼。吴叔见到我后喜出望外:“哟,这不是七喜吗?还以为你再也不来了。”
“没有啦,这阵子学业比较重。”
“其实,上次那事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歉的。”吴叔有点不好意思。
“没什么,做生意嘛,您也是身不由己。我没那么小气啦。”换以前我确实有点介意,但现在我觉得没什么事情是不能原谅的,毕竟人生苦短,应该多追求幸福,少记住仇恨。
和吴叔寒暄过后,我和越泽找位置坐下,点了两杯酒。
喝酒的时候我告诉越泽,我们坐着的是我最钟爱的位置,因为通过旁边的小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小巷,这条小巷会有很多野猫出没,它们一点也不怯生,喜欢跳到窗沿上来卖萌讨食,它们一点都不挑食,无论是花生、牛肉还是薯片都吃,当然,酒不行。
越泽恍然大悟:“上次我好像就是在这附近捡到小美元的。很可能,它就是它们其中的一员。”
“你说小美元,会想念这个家吗?”我托着腮。
越泽回答不上来,只是看着窗外出神。过了一会,他突然说:“干脆找个时间,把它们都抱回家吧,我挺喜欢猫的。”
“好啊。”我顺着他的话说下去,“我们干脆开个宠物收容所好了。”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在星城当兽医,找他合作在我们店旁边再开一家兽医店,生意应该不错。”他把玩着酒杯,饶有兴致地畅想。
“这时候还想着生意,真是不浪漫。”
“这就是成熟男人和幼稚男孩的区别。”
“这个梗你打算玩一辈子吗?”
越泽的笑容不见了,眼神迅速暗淡。其实在说出“一辈子”三个字时,我的心也狠狠痛了一下:我们没有一辈子,这就是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