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敌人早有准备,他们料到了我军的伏兵呀。”
陈鹰自认为刚刚才会被敌人发现,现在就已经看到敌军的骑兵向自己杀了过来,这意味着什么,他非常清楚。
“好,那就先跟他们接上一阵,看看敌军在全力攻打北大营的同时,还能调出多少兵力。”
陈鹰根本就不知道,大凉军与雁门军是兵分两路行动,他们面对的可是单独的雁门军大军。
而大凉军,靠着弱势的兵力,单独就能把北大营的三万大军打得狼狈不堪,只能求救。
若是陈鹰知道这些实情,恐怕瑞已经在对北大营的将士破口大骂了。
“不对!那是雁门军的骑兵!将军,这……”
陈鹰也是看得头皮发麻,他甚至已经认出来,那些骑兵所挥舞的军旗,就是霍南雁的!
陈鹰乃是王仁青军年轻一辈的优秀将领,而霍南雁则是霍成之女,他们两人自然在沙场上交过手,陈鹰可是从来没有在霍南雁的手中占到过便宜,甚至有几次大败,被他打出了心理阴影。
不过,此时他们是退无可退的局面了,这一退,回去必定要挨军法。
“娘的!看她手上的兵力也不足,横竖是要打一仗的,大家别怕,给我冲!”
作为大军的主将,竟然在指挥作战时先说出了“大家别怕”这种话,气势上就已经先矮了三分,包括他周围的将领,也听着很没底气。
但是,大家都知道,绝不能不战而逃,硬着头皮冲了上来。
王仁青军虽然兵力众多,但是他们并没有那么多骑兵可用。
陈鹰分出一队重甲步军挡在前面,然后让弓箭手做好准备。
说什么“冲”,其实就是列好步阵防守而已。
霍南雁身居于雁门郡,长期与塞外异族作战,在战术上自然也取长补短,看到他们摆出的阵势,没有硬拼,而是利用骑兵的灵活快速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