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青妙5的那年,发生了许多有生之年的事情,比如许多长篇连载纷纷完结,《火影》啊《死神》啊,乃至长命得像乌龟的《龟有派出所》,《银魂》也宣布进入了最终章。许多人的童年一去不返,好在还有《柯南》《海贼王》在强行支撑,以及无论如何都没那么快完的《猎人》垫底,富坚大大不愧是业界最后的良心!(编辑:立刻停止这样的膜拜!)
虽然很多时候大家都在说“长篇连载完结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然而事实却是真到了告别的时候,心情分外不舍。那意味着,你别在青春相册里的书签又少了一枚。
可能正因为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反而会让人期盼,有些东西能代替我们永恒下去。
但是对作者来说,一部作品是否完结,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钱赚够了。连载越长,越说明有广泛的人气基础。一旦脱离了这部作品,也许将来就一蹶不振,这也是许多作者纷纷炒冷饭吃回头草的缘故。到时候就算宣称实在是割舍不下,旁人看来始终有种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换回来的强行。既然如此干脆就别急着结束吧,就没完没了地持续下去吧。好死不如赖活不是吗?
另一个完结原因,则是爱不够了。那就意味着没有**,没有灵感,那不如激流勇退。省得留个每况愈下的烂尾恶名。日后大家回忆起这部作品,记得的也是依依惜别的美景,而不会是番茄鸡蛋把你哄下台的凄凉。所以与其说是爱不够,不如说是爱太深——实在不忍心让珍贵的作品以难看的方式收场,宁可选择好聚好散。
但话又说回来了。有时候商业连载就是会陷入一种怪圈:作者可能已经对作品有所厌倦和疲软,架不住读者热情高涨,赚得盆满钵满,于是对人气和金钱的爱被转换成了对作品的爱,灵感因而不绝。这当然是挺商业的,但只要作者开心,读者也开心,就没有什么不好。最怕一方强行写,一方将就看,这么凑合是不会有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