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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鸡丁,我们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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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我们继续去行乞。

依旧没肉吃,就着窝窝头,对着饭店的肉香咽口水,但天气开始热了,生活没那么难过了,我们没再去金碧广场,那帮小混混我们惹不起,只是没想到,我们还会再见。

那天,我去买窝窝头,回来时,就看到宫薄被推倒在地上,墨镜已经被踩碎。那个小痞子蹲着,一手捏着他的下巴,两指在眼睛处比划,他的同伴在一旁吹着口哨嘻笑成一团。

我看得撕心裂肺,脑中全是那晚,他一脚一脚踢在宫薄的腰侧的画面。

手上的窝窝头滚了一地,我冲了过去,随手抓着什么。“混蛋”,话音一落,手中的东西已重重朝他头上砸下去。我狠狠地,用尽所有力气砸了下去。

他刚好回头,头就撞过来。“啊”一声惨叫,他捂着头部,倒在地上。四周的吵闹声停止了,那几个混混呆在原地。慌乱中,我拿的是话筒,那种很古老话筒非常重,上面有血迹,还在滴血。

小痞子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呻吟着站了起来。他捂着额头,血顺着指间的缝隙流了下来。他皱着眉,表情很痛苦,恶狠狠地看我,全是凶光。都说受伤的野兽最凶狠,我握紧话筒,同样恶狠狠地瞪他,谁也不可以再伤害宫薄。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血还在流。我有些害怕,但戒备着不敢动,全身的力量都集中话筒上。他走到我面前,猛地放开捂着额角的伤,露出一个一毛硬币大小的血洞,血沽沽地流,顺着眼角、脸颊染脏了半张脸,很鲜红的颜色,我都可以闻到血独有的腥味。

这画面恐怖得让人不寒而栗,他却**嘴角笑了,很扭曲,歪着头看我:“真狠!”

我没说话,或者我吓傻了,不知道要说什么。他笑得更变态,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笑,有什么好笑。接下来,他变得更奇怪,声音突然变得和气而轻柔起来,像问吃饭了没有那样:“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