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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既是夫妻,为何兄妹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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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柒没有回答胡姬。

一来他没时间回答,二来他也不知道答案。

只剩下两天,他们只有两天时间来解决这个案子。

胡姬回家向父亲禀告了此事,她只说是采摘莼菜时,听路过的兵卒说的。然后主动请缨,要去县尉府看望华露,说是想送些可口的饭菜给这个可怜女子,也算是胡家对流民的一点慈善之举,顺便帮兄长套话。

胡父也知道时间紧迫,一时之间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答应胡姬。胡致孝顺,不敢维护胡父的意思,再则胡姬的行为也合情合理,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陆柒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是正午。他正在县廷里,愁眉不展。

“唉,如果在县狱,找几个酒量好的将罗甘灌醉了,或许还能问到实话。”陆柒自言自语。

曹阿虎正好来找他,听到他的话,笑道:“喝酒这种好事,当然该我去。可惜是在县尉府,我若喝得酩酊大醉,恐怕是进得去出不来了。”

说罢,大刺刺地箕踞在陆柒身旁,也不管这个姿势好不好看,舒舒服服地靠在墙边,说:“肯定是左尉干的好事,外面传这案子传得神乎其神,我担心右尉扛不住,又不敢问,就来你这里探探消息。”

“那日大哥在场,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他相信华露的话。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反驳罗甘而已。”

“华露坚持说他们是兄妹……我就奇怪了,是什么样的兄长会如此禽兽。”

“华露不是罗甘的亲妹妹。”陆柒说:“华露是罗甘爹娘捡来的婴儿,从小放在家里养着。罗甘坚持说是当未来妻子来养的,三年前华露才十三岁便嫁给了他,有了夫妻之实。可华露坚决不认,只说爹娘在世时并未说要她嫁给罗甘,平时只以兄妹相称,也无夫妻之实。”

曹阿虎摸摸头,很是苦恼,“如若是夫妻,不应以兄妹相称才对。就算是从小放在家里养的,若是成亲做了夫妻,也该改口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