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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严格遵守“无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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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代开始,司法勘验就有专人负责。对案件现场的勘察和法医检验都是由令史带领牢隶臣进行的。若有特殊情况,可由上级指定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人参加检验。

比如这次,因受害者皆是女性,秦卓便指定了卢氏前往协助检验。

每个现场勘察完毕后,令史都要把检验的经过和情况向县令或县丞写出书面报告。这个书面报告就是爰书。

早在商靹变法时,秦国就提出了“无宿治”的口号,要求官府处置当天的公务不能拖过夜。

陆柒赶到小树林时,已是日中(11:00-12:59)。胡致带胡姬来县廷时,差不多快到下市(15:00-16:59)。陆柒从另外三个现场勘察完再赶回县廷时,正是牛羊入(19:00-20:59),其他令史早已写好爰书交与秦卓,只差陆柒手头上这份。

“黄昏(21:00-22:59)前定能写好。”陆柒说完,便走进县廷后院,开始奋笔疾书。

秦卓坐在旁边,翻着着其他令史的爰书,不时停下瞅着正在发呆的陆柒,并不催促。

果然,黄昏前,陆柒将爰书交于秦卓。

秦卓扭头看了看屋子角落里的漏壶,正好是黄昏时候。

秦卓温和笑笑,换了个跪坐的姿势,半靠在朱绘黑漆花几上,拿着陆柒的爰书认真读了起来。

“区水亭亭卒赵阳告曰:‘署中区水河畔小树林有贼死,来告’。高奴县丞秦卓令令史陆柒往诊。令史陆柒爰书:与牢隶臣石、隶妾卢氏即赵阳诊,女子胡姬未死,额头有伤……”

秦卓看完这个爰书后,又拿起一卷,是吕珠的案发现场勘察记录,剩下的两卷分别是兰枝和牵儿的。秦卓以为都看完了,忽然看见陆柒手上还拿着两卷,愣了一下,问:“这是……”

“是赵阳的。”赵阳是目击证人之人,秦卓是在回来路上写的。尽管如此,他的字仍是工整,与他伏案所写的字毫无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