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节期间,整个瑞安县城格外的热闹。
走街串巷的百姓们热热闹闹的交谈着,街头巷尾有一阵阵的香气飘散过来。
想来是年节期间,那些酒楼的生意十分的红火儿。
黄廷晖扶着老族长在瑞安县城闲逛着。
走一步!
看一步!!
老族长不说话,黄廷晖也不说话。
直到二人路过一家咸鱼店之后,老族长停了下来。
他在那家咸鱼店中驻足了良久,迟迟没有离去。
“莫不是老族长他想吃咸鱼了?”黄廷晖这般想道。
要知道在古代,国家对盐的把控非常严格。
因为贩卖盐、铁等资源得到的收入是统治者重要的赋税来源。
而贩卖私盐,可是要被杀头的重罪。
不过那些盐贩子除了直接走私盐之外,也会想到使用咸鱼、走私盐菜这种方式来售卖私盐。
这种情况下,朝廷自然也是有应对方式的。
而在大盛朝时期,朝廷对海边的渔民都有严格的控制。
任何鱼在上岸之后都会进行细致的统计,而对于打捞上来的鱼的流向也有明确的统计和规定。
不仅仅如此,那些渔民用来腌制咸鱼的盐也是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
渔民们需要从官府购买盐引后,去朝廷的盐场领盐。
为了防止渔民和一些掌管海关人员勾结虚报,也为了防止渔民将省下来的盐卖出。
官府还会将渔民腌制的食盐染成红色加以区分。
因此,那些用不完的盐根本不能卖出,只能交还给官府。
渔民若是使用私盐来腌制的鱼,也要受到重罚。
《大盛典章》中明确记载着一段话:凡是用私盐腌浥鱼虾鳖竹笋货卖或博易诸物,比同私盐法科断,正犯人杖七十,财产一半没官,镣役二年。
因此在古代,咸鱼是很贵重的东西,能够吃得起咸鱼的只有当时社会的统治阶级才能吃得起。